2020年终究是波澜起伏的一年,自2月21日深圳人社发布暂停积分入户审批类业务起, 很多想入深户的小伙伴一直盼望着业务重启的那一天, 可是,人社局一直没有动静,真是让人捉(zhao)急啊 但是小编今天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纯积分入户通道今天开启了 可真是山穷水尽凝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纯积分入户方式开始于2016年8月8日,每年的指标一般是10000个,今年也不例外,只要在深圳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办理了居住证的小伙伴就可以申请哦,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行动起来吧!
深圳市2020年度积分入户于6月29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6月29日至9月30日。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 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4.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 凡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0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三)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的说明。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住房和建设局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申请人租住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四)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认定的说明。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受疫情影响,已向市人社部门报备延期缴费,疫情期间缴费年限视为正常缴费)。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 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4.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5.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6.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7.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8.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
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添加小编微信也可以哦。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一)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20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添加文末小编微信详细咨询。
常见问题解答 多少积分可以申请到入户指标? 参考往年积分标准,一般需要300分以上,也就是在深居住、工作十年以上。
怎么理解稳居住、稳就业? 稳居住:在深购买合法产权住房(须有房产证)或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稳就业:参考社保缴费记录(以养老保险缴交年限为准),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计分。
何种情形视为申请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视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1)申请人本人拥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0%; (2)申请人配偶拥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拥有同一房产份额相加不低于50%。
以配偶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有何要求? 凡以配偶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0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间。
申请人无房产,以租赁方式申请入户的,如何计算积分? 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是以市住房和建设局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备案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以此方式积分的,一定是办理了正规租赁手续的,也就是说有房管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并非我们理解的,只要是交了房租就行。
排名在指标末位的积分“重分”人员如何解决? 将由市发改部门通过统筹调剂年度计划指标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