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适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圳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二、办理方式 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单位申办 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个人申办 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申请材料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二)《就业报到证》 (三)《户口迁移证》(在深圳无住所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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