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清单 企业提交下列材料进行初审。 (一)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年度纳税证明(此项需提供企业的2018年、2017年纳税证明);
二、申请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7日-10月31日; (二)扶持范围: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