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2.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30%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风投机构风险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获“深龙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企业扶持。 (2)获得风投机构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 (3)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教师创办,个人占股30%以上或合计占股5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二、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四、受理流程
1、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2、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3、递交书面材料
五、受理时间
1、网上受理时间
10月10日-11月6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10月9日-11月8日
六、资助金额
1.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企业2018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每年最高200万资助。 2.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50万租金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