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10月开通五项目申报通道
1.小微促进贷资助项目 2.上市促进贷资助项目 3.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项目 4.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 5.股权投资基金贡献奖励项目
项目一
小微促进贷资助项目。
资助内容 小微法人企业通过合法方式在银行获得贷款且按期还款,给予贴息扶持。
资助对象 小微法人企业。
资助条件 1.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 2.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3.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 4.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结清时间为2018年。
资助金额 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 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二 上市促进贷资助项目。
资助内容 备案拟上市/拟挂牌企业及已挂牌企业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内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资助对象 1.备案拟上市企业; 2.备案拟挂牌企业; 3.已挂牌企业。
资助条件 1.企业备案拟上市/拟挂牌或已挂牌; 2.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并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内贷款; 3.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资助金额 按实际支付利息的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 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三
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
资助对象 1.境内外上市企业; 2.挂牌企业。
资助条件 1.在区上市办完成备案登记; 2.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3.已上市或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需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或新三板挂牌函批准日起24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资助金额 1.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60万元奖励; 2.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给予140万元奖励;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 以上三个项目网上申报时间: 10月9日-10月21日。 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四 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
资助内容 鼓励企业或行业协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 1.企业; 2.行业协会。
资助条件 1.活动为推介南山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产业等; 2.活动以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为主办单位、联合主办单位或支持指导单位。 3.境外开展活动参会人员要求30人以上(含30人);境内开展活动参会人员要求50人以上(含50人)。 4.活动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展。
资助金额 按境外、省外、省内推介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比例,分别给予最高50万、20万、10万资助。
项目五 股权投资基金贡献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对投资南山辖区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成果显著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奖励。
资助对象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资助条件 1.企业经营满1年(含)以上; 2.企业及管理的基金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资助金额 对入选上一年度南山区股权投资机构贡献榜单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 以上两个项目网上申报时间: 10月9日-10月18日。 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