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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9年下半年宝安区展会展位费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4/4 11:11:17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参加宝安区2019年下半年计划内展会;

3.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二、补贴标准

(一)对参加宝安区2019年下半年计划内展会(具体展会名单附后)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二)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二)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参展合同复印件;

(六)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2019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41-2020429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41-202054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务必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接受申请表单面打印或超出一张A4纸页数情况。

3.申报材料中涉及外文资料的(参展合同、收据或发票等凭证单据),申报企业需出具中文翻译件(需要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加盖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并附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涉及外汇转账的,申报企业需提供相关汇率证明。

5.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2019年下半年可申报的展会名称

序号

展会名称

展会日期

1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

917-21

2

深圳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

1010-12

3

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

1015-18

4

2019大湾区工业博览会暨第二十二届DMP国际模具、金属加工、塑胶及包装展(DMP大湾区工业博览会)

1126-29

5

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

820-24

6

中国-马来西亚商品展

830-92

7

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展览会

96-11

8

莫斯科国际照明及技术照明展览会

910-13

9

中东国际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展

106-10

10

香港秋季电子产品展

1013-16

11

泰国数字化转型展

1028-31

12

巴塞罗那全球智慧城市大会

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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