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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9年高端科技企业培育扶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1 10:50:24

一、资助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2.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30%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风投机构风险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获“深龙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企业扶持。

(2)获得风投机构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

(3)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教师创办,个人占股30%以上或合计占股5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二、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5、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1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与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2)资金到账凭证;(3)风投机构的备案证书;(4)“深龙英才计划”扶持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
6、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2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与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2)资金到账凭证;(3)风投机构的备案证书。
7、符合申报条件第4点3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创办人高校院所工作、职称证明;(2)在市监局官网打印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3)创办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境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PCT专利合作协定,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等;(4)企业的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范畴其他材料。
8、申请激励标准第1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2)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9、申请激励标准第2点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科技型企业与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2)租金发票等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10、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需要提供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和项目材料的,所提供材料须充分详细。


四、受理流程

1、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2、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3、递交书面材料


五、受理时间

1、网上受理时间

10月10日-11月6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10月9日-11月8日


六、资助金额

1.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企业2018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每年最高200万资助。

2.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50万租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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