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2 9:47:26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8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项目第三批企业申报材料已经我区审定通过,现对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或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向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01)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客观、公正、公平处理异议,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古轶莉,电话:28949273)
附件:2018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项目第三批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5日
相关链接:http://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201912/t20191205_18909046.htm